(摘自《人民日报》时评)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才能让干部更具担当精神和改革魄力吏治是政治的关键性问题,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作为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盘活用好党员干部人力资源,让“好干部”成为党的核心战斗力,无疑是重中之重。“七一”来临之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在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方面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也应当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的原则。然而现实中,“能上不能下”却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有调查显示,“能上不能下”排在干部任职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之首。有的干部惯当“太平官”、不作为,虽然一再被组织提醒,但往往又很难受到处分,只要不犯大错误,就“风雨不动安如山”,助长为官不为的现象;还有的干部被问责后“免职不降级”,过一段时间又“官复原职”,仅仅伤到一点皮肉,这让问责制度威力大减。
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庸劣者“稳坐钓鱼台”,常常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论资排辈、照顾性安排、应付式问责等做法,让庸者轻松上位,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的干部的上升渠道。某种程度上,“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存在,也是庸懒散浮拖等病症的病根之所在。因此,无论是“铁饭碗”“铁交椅”,还是“铁帽子”,都应是改革利剑之所向。
“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改革就是要创造这种环境。”邓小平同志的话言犹在耳。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用之得当,能上能下,方能体现激浊扬清、选贤任能的用人取向。近年来,无论是“干部召回制度”,召回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回炉淬火”,还是公务员聘任制,采用合同制形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许多地方都对“铁饭碗”进行了改革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等多名干部受到“断崖式”降级处分,被舆论视为干部制度改革在“能上能下”方面的新探索。
从顶层设计出发,为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提供制度依据,更好地发挥教育激励作用和警示督促效应,让“降级”和“退格”形成机制、化作常态,这正是《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初衷所在。对规范干部升降进出做出细致规定,通过录用、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就是要使政治上守规矩、用权上干净、工作上有为、作风上实在成为清晰的干部任用标准,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建立权责对等的权力机制,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制度性的压力和动力,引导干部更富担当精神和改革魄力,可以为事业发展储备人才、添续助力,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软环境。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必将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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