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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书记在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强调真抓真管镇担当 真严真查真问责
发布日期:2015-07-09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7日上午,省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做法和成效,通报了7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部署当前和下一段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

  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省政协主席杨松,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省委常委阮成发、侯长安、傅德辉、黄楚平、王君正、贺家铁、梁伟年,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同志,省军区、省高级人民法院、武警湖北省总队、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等,在武汉主会场或各地分会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主持。

  李鸿忠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但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次会议,既交流正面典型经验,又公开通报反面典型,彰显了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力度和目标要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要真抓真管真担当,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做到敢监督、真监督、严处理。要真严真查真问责,敢于得罪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案件,既查违纪违法人员的问题,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真正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    

  李鸿忠指出,把纪律挺在前面,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将纪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就是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严守纪律这条底线,做到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就是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既拔除“病树”,又管好整片“森林”,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现全覆盖;就是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止恶于未萌,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深化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紧了、更严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难度更大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逐步向加强纪律建设转移,抓纪律建设要经常化、制度化、高效化,使每一个党员真正敬畏纪律、严守纪律,不以身试纪,更不以身试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回归本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把握“明、严、执、问”四字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天天讲、反复讲,保持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真受教育、做明白人;要真严真治,严到点、严到份、严到位,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强化执纪,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敢于问责,通过严肃问责,形成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

  李鸿忠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在真信真懂真明白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空前力度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侯长安就贯彻本次会议及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真正做到担责、尽责、督责,把主体责任真正担当起来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确保主体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抓主体责任落实,关键是抓书记,抓党委常委,抓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一环,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切实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突出问责重点,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真正做到应追必追、追必到底,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    

  侯长安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真管、真抓、真转上持续用劲、精准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纪律,深化“三转”,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在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在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在工作路径上要从“以治标为主”发展到“标本兼治”、“以纪治本”,把纪律真正严起来,使知止者收手,最终实现由不健康、亚健康到健康的目的。(信息来源于《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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